法制網訊記者 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聶菲 花幾千元辦理了數張美容服務卡,還沒消費幾固態硬碟次就發現美容店突然關門停業。12月19日,江西省安福縣人民法院對數十起消費者起訴某商場的服務合同糾紛作出了判決,判令某商場賠償原告美容卡內未消費金額的損失。
  2012年5月,原告徐青等人辦卡的美容店突然關門停業,經營者下落不信用貸款明,但原告每人手中的美容卡都有數千金額未消費完。被告某商場在美容店門口張貼告示稱該美容店已搬離商場並要求未使用完美容卡的顧客在被告處辦理登記手續。原告知悉後持卡到被告服務台辦理相關登記,之後原告多次與被告交涉,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但被告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為由拒絕賠償,原告徐青等人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消費者在租賃櫃臺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櫃臺的出租者要求賠償,因此原告徐青等人可以要求美容店場地的出租方(即被告)作出賠償。但雙倍賠償是一種懲罰性賠償,根據法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要求情趣用品雙倍賠償其損失。原告作為消費者,與其相對應的經營者是該美容店而非被告,因此,對被告不適用雙倍賠償,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決。
  (信用貸款原標題:美容店失信人去店空 消費者狀告商場獲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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