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國 廣東踐行”
  全面貫徹四中全會精神一把手訪談
  東莞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市場化的投資項目政府不再審批。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探索試行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備案制。全面放寬社會投資準入,完善社會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制度,減少社會投資項目核准事項。——— 東莞市委書記徐建華
  “東莞具有法治建設的先行先發優勢。”11月14日,東莞市委書記徐建華接受南方報業傳媒集團總編輯、南方日報社社長張東明帶隊的南方報業聯合報道組專訪時表示,東莞要發揮法治建設的先發優勢,扎實推進依法治市,著力建設法治東莞。
  將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南方報業:請介紹一下東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的總體情況和基本思路。
  徐建華: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賦予設區的市地方立法權。東莞是不設區的地級市,但我們同樣在積極爭取儘快列入國家“較大的市”,爭取立法權。這對於我們進一步推進依法治市,繼續深入開展涉黃整治等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下一步我們重點加強法治經濟建設、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加強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推進公正司法。
  其中,在法治經濟建設方面,我們牢固樹立“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的理念,在經濟領域加快建立完善一批致力於促進公平競爭和平等保護的政策制度,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在法治政府建設上,我們要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在推進公正司法領域,我們將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明年市委“一號文”力推法治建設
  南方報業:當前東莞依法治市的難點在哪裡?有何對策?
  徐建華:依法治市是一個完整的鏈條,從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到群眾學法懂法守法,每個環節都有需要改進加強的地方。今年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明確提出,要抓緊構建法治體系。我們將以明年市委“一號文”的形式,抓緊出台推進法治建設的貫徹意見。我們將在建設法治政府、改革司法體制、健全民主機制、加強權力制約、建設法治隊伍等重點領域,加快研究出台一批改革方案。
  南方報業:今年以來一些城市探索編製政府權力清單,目前東莞這方面情況如何?
  徐建華:我們出台了《東莞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東莞市進駐網上辦事大廳服務事項目錄(2014年)》。全市建立起事項目錄管理系統,對全市行政審批事項和日常管理事項實行動態管理,防止出現隨意增加審批、變相進行審批等情況。
  在壓減審批事項上,我們公佈實施《東莞市人民政府2014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目錄(第三批)》,行政審批事項減幅達68 .1%。我們還將繼續深化簡政強鎮,將市直部門的515項行政審批、行政執法和日常管理事項下放到各鎮街。
  東莞不是省編製權責清單的試點城市,但我們一直與省負責權責清單的對口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待省正式出台《廣東省市縣行政審批事項通用目錄》和統一部署推開權責清單編製工作後,我市將迅速推進權責清單編製的相關工作。
  1-2年形成“莞版”外商管理服務機制
  南方報業:今年以來,東莞出台了一系列經濟領域改革舉措,這些舉措在促進公平競爭和平等保護領域有何效果?
  徐建華:在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領域,我們實現“四個首創”:首創電子營業執照應用平臺、首創電子商務企業集群註冊、首創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首創住所信息申報制。我們把前一階段商改保留的28項前置審批事項進一步壓減到13項,全力打造商改後續監管“東莞模式”。改革充分激發了市場活力,改革前全市市場主體大約43萬戶,目前已經突破60萬戶,在全省地級市中位居第一。
  我們在全省率先啟動外商投資管理服務改革試點。主要目標是力爭通過1-2年的試點,建立一套在全省乃至全國可複製、可推廣的便利化管理服務機制,形成一套“貫穿全程、管理到位”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使東莞成為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最快捷、市場準入最便利、部門聯合管理最到位、政府服務最高效的城市之一。
  南方報業:下一步東莞還將出台哪些改革舉措?
  徐建華:東莞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健全市場準入制度,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完善價格決定和市場競爭機制,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改革。
  東莞將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我們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市場化的投資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
  東莞將繼續深入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全面推開工商登記與經營項目審批相分離、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住所產權證明限制、改年檢驗照為年報制度、簡化行政許可、全程電子化網上登記及年檢等改革。
  在完善價格決定和市場競爭機制領域,我們明確,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
  在行政審批改革上,我們將按照“能並不串”的原則,繼續大力推進並聯審批。穩步推行行政審批與技術審查相分離,實行容缺預審受理,試行“形式審查制”。
  總策劃:張東明 統籌:王海軍 鐘躍東 田霜月 採寫:南都記者 嚴鏵 南方日報記者 段思午 東莞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原標題:市場化投資項目政府不再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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